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一级调研员、处长刘锋
政府采购信息报联合政府采购信息网举办的19届政府采购集采大会近日在北京召开,在监管·采购人(医院)座谈会上,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一级调研员、处长刘锋围绕如何破解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实践中的难题分享了自己的工作体会。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实践中有哪些难题呢?刘锋介绍,一是采购人预算编制不够科学、采购需求形成不够严谨。由于采购人采购目标不够明晰、统筹不够、测算不准等原因易导致预算偏高或偏低的情况;调查准备不充分、调查选样不科学、调查过程不细致等导致调查结论偏离客观实际,影响调查效果。二是采购文件参数设定不够严谨,与采购需求不相关。技术参数不够清晰、商务要求不够合理。部分采购人通过简单查阅以往采购信息或是直接交给特定供应商提供参数,这些方式易造成参数设定具有指向性,引发质疑投诉。三是资格条件设置、评审因素设置不合规。部分采购人仍违规将企业规模、注册地等设置为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评审因素等情况,对企业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四是采购需求审查等内控制度不完善。由于采购人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采购需求的一般审查和重点审查流于形式、走走过场,部分采购人过度依赖代理机构,易导致采购需求管理不够完善。
在刘锋看来,破解采购需求管理难题应该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一是从源头规范采购单位的需求编制工作。广州市财政局印发了《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指导意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等制度文件要求,为采购人在编制采购文件时细化了标准和要求。二是尽可能扩大供应商参与需求调查的广度与深度。无论在调研还是在参与投标等环节,通过广泛宣传,引导供应商积极参与,促进公平竞争,防止因一些不合理、有歧义的条款造成供应商参与壁垒。三是加大采购需求精准调查力度。积极督促采购人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对采购需求管理的各个环节、标准、形式等落实到位,有力地推动了采购需求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四是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采购需求管理全流程的责任划分,严控廉政风险和法律风险,有效杜绝职责界定不清、推诿扯皮等问题。五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在采购需求公示期间引起大量供应商质疑的、因采购需求不合理或存在指向性、排他性、对于因采购需求缺项、漏项或不合实际造成合同订立难、履约难的等监管部门应重点关注,确实违法违规的严格处理处罚。